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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学校团校章程

2011年06月23日 15:50:11 来源: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 访问量:617

明德学校团校章程

一、团校的办学目的

团校的首要目的就是培养和造就素质优,发展全,层次高,作风硬,有理想,又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并从低年级的学生抓起,开始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做好少先队向团组织的过渡。同时,针对各年级的学生特点,进行我国的国情和革命传统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严格纪律,牢固树立模范带头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青年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及使命和先进意识,成为学校中先进学生的代表,各项工作的主力军,党组织的后备军。

二、团校的宗旨

团校在于继承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培养具有较为全面素质的共青团员。

三、团校的任务

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同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真正高尚的品格,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团校的组织形式

团校是对青年团员和先进的少先队员,进行高层次思想教育的阵地,团校的形式也必须有一整套规范化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教学有针对,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讨论有记录,结业有考核。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拓展培养学生的渠道,强化团校的育人功能,丰富育人内容,并和学校的教学育人互相丰富,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育人体系。

五、团校的机构设置

团校由学生处主任担任校长,校团委负责团校的日常整体工作,配合校长开展工作。同时团委负责团校的课程设置,学员考勤,作业评定,学习情况反馈,各项考评,各项活动的筹划。

六、团校的课程设置

团校每学期开办一次,由学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学生在提出入团申请后,经团支部(班级)考察同意后,即可申请成为团校学员,在完成设置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结业证书,具备合格结业成绩的学员方可考虑发展入团。

团校的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寓教于乐,并围绕着提高学生理论素养,规范自身行为举止的中心开展,从“拓能”和“博识”两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

通过理论课向学生讲授团史、团章等团的知识,以及老团员在入团过程中和实际团内工作中的体会。针对所学理论,学生在团校教师和干部的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在各自所在支部(少先队员在中队),组织内容新颖、形式活泼、时代感强、富有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并可以请团校的其他学员进行观摩促进彼此交流。同时团校还注重社会实践,在学习期间将组织学生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参观教育,志愿者行动等,加强学生与社会的接触,并在活动中增强集体主义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及创新意识。

七、团校学员要求

1、拥有明德学校学籍的年满12周岁的在校少先队员。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人民,主动向团组织递交申请书。

3、在班内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或筹办班级活动,为推动班集体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4、学习刻苦,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成绩优良,遵守纪律。

八、团校考核制度

每期团课结束之后,团委结合团课所讲知识进行书面考核,并检查学生一学期以来的书面学习体会,综合学生的日常表现,方可发给结业证书。

团校管理制度

1、学员应准时参加团课学习,课前5分钟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2、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活动,及时写出心得体会。

3、无故不参加团课学习和组织活动2次以上者,取消团校学习资格。

4、在学习期间,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取消团课考试成绩,并暂缓发展。

5、学生通过团校学习以及考核后,才有资格发展为团员。

明德学校 团委

20093

编辑:农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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