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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爱心基金”、设立“爱心捐助日”的决定

2010年12月03日 22:56:01 来源: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 访问量:841
20101120,分别在我校112班和201班就读的姐弟龙忠杰、龙娣同学和其家长的住所意外失火,住房与全部家产尽皆焚毁。通过全校师生的捐助。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为建立长期有效支助遭遇意外同学的机制,学校决定建立“爱心基金”。将每年的35确定为“爱心捐助日”。在每年的3月进行“感恩行善助人”教育活动,并在每年35日前后,举行向“爱心基金“捐款活动。
“爱心基金”由各年级主任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管理。“爱心基金”收支帐目由学校财务室代管,对“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基金”主要用于支助家庭遭遇意外或有特殊困难的我校在读学生,以保证学校在读学生学业不受影响。“爱心基金”支出项目与金额由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超过半数为有效)。“爱心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每年“爱心捐助日”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的捐款。“爱心基金”的管理由学校校长室监督,每年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设立“爱心基金”和“爱心捐助日”后,学校将不再在其它时间组织捐助活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的捐助活动,由“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视情况在“爱心基金”中支出。
明德学校
2010123
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建华  覃小红胡军张静石冰丽
编辑:阿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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