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明德学校委员会
关于加大共青团员管理力度,保持共青团员先进性的决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毛泽东、邓小平、江 泽 民三代领导核心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始终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然而,近年来由于受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不少团员的思想素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现象,他们不仅忘记了自己在团旗下的庄严宣誓,丧失了一名共青团员的先进性,而且还干出了一些有违伦理道德,有悖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团员队伍的整体形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保持团员先进性,全面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保持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团丰中发[200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广大共青团员的管理,确保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体规定如下:
一、严把团员入口关
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根据当前中学生的特点,各团支部在发展新团员时,必须按照“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积极工作”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团员入口关。凡申请入团的同学必须经团支部大会2/3以上的正式团员讨论通过方能报送上级组织审批,校团委在审批时也应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此外,初中各年级的入团积极分子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必须参加校团委举办的业余团校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高一年级新转入我校的团员在半期考试之后进行一次团员民主评议和重新注册工作,凡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团员,校团委将不予注册并调出团籍另案管理,同时将结果通报全校并载入团员个人档案
二、全面推行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即团员档案,是团员身份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团员入党、升学、参军、就业的重要材料。团籍管理主要包括:年度团籍注册,组织关系接转,团内奖励与处分记载,脱团和退团等。凡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每学年至少到校团委注册一次,要求注册时间连贯,并加盖注册印章。对那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或者受到团内留团察看以上处分者,校团委将停止为其注册,同时调出团籍档案作自动退团或开除团籍处理,所有处理结果均在团内作全团通报并载入团员个人档案。
三、认真做好团员的奖励与处分工作
奖励和处分都是为了教育团员,奖励是团组织对团员作出成绩的肯定,是为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加倍努力多作贡献,同时也为广大团员树立榜样,鼓励他们学习先进,不断进步。处分是团组织对违反团纪的团员的纪律约束,是为了严肃团纪,纯洁团的队伍,使受处分的团员从中受到教育,其他团员也可以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觉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义务。
根据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团员的奖励主要分为两种: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对团员的奖励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校团委审批决定。对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团员的处分需经所在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校团委批准,如是开除团籍还必须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团委批准。为了加强对我校广大共青团员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结合当前团员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凡我校团员在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者,团内将相应的给予“留团察看”处分;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者,团内将相应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四、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各支部应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对那些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校团委将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做好学生业余党校的培训工作,力争我校每年均有一批优秀团员被吸收进中国共产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
本决定自2009年2月5日执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明德学校委员会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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