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随行卡办理通知
接教办、镇流管办通知,为加强和完善我市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卫生保健及义务教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学校决定协助家长为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办理随行卡。请有需要的家长准备齐全各项资料,于11月30日前,交给学校图书室图书管理员胡霞老师。由学校集中代办。
随行卡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1.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2.两张儿童半寸照片;
3.户口簿申请儿童页面复印件;
4填写《十六周岁以下暂住人口儿童登记表》(由学生向图书室胡老师索处);
学校学生随行卡办理工作人员胡霞,办公地址学校图书室,联系电话:153****3596.
明德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