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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明德学校委员会评优条例

2011年06月23日 15:23:26 来源: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 访问量:639

共青团明德学校委员会

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例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共青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时刻与党、团保持一致。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遵守团的纪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诚实正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联系广大同学,做同学做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2)学年各科成绩总评达到优良。

3身体

1)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操一课。

2)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4组织观念

1)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团员意识。

2)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坚持佩戴团徽,按时缴纳团费。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明确干部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很好的发挥团于部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于教育意义的特色团日活动。

三、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职能发挥和工作表现突出,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2.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中心内容,有记录。

3.组织生活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有思想性、目的性、计划性、群众性、系列性,有本支部的特色,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4.建有支部的志愿者服务基地,且建设情况良好。

5.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深入细致、档案健全。

6.团员模范作用好,严格遵守丰中学生行为规范。

7.班级建设和总体成绩在年级较为突出。

四、评选程序

l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支部团员总数的1/10

2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必须是团支部和团委会的干部。

3)所评优秀团于部的人数为全校团干部总数的1/5

3优秀团支部评选程序

1)由支部提出申请,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年级组及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支部个数为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

编辑:农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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