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学校拟招标采购体育馆音响、灯光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现向社会公开发出招标文件,欢迎商家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201509
2.
项目名称:明德学校体育馆和体育场音响、灯光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3.
采购内容:体育馆灯光一批、体育场音响一批、舞台音响设备系统一批、舞台灯光设备系统一批、线材、工程安装等。(详情参阅本招标文件附件一)
4. 本项目评审办法:投标人经现场查看测量,提供设计、建设、售后维护方案,以招标书的形式投递我处。我单位将按投标人所报货物的性价比、质量、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维护成本和投标人实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5.
提供税票结账。
6. 可到现场查看、测量。
二、 投标人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信誉;
2.
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合法经营权;
3.
在中山市或珠海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9月30日—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30)。请到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财务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并交投标保证押金5000元,招标评标结束后退还。
2.
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9:00。
3.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9:30。
四、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火炬路25号,明德学校财务室。
2.
开标地点: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火炬路25号,明德学校接待室。
五、 招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二)
六、 提交招标文件的要求:
1. 确认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逾期无效,不得参与评标。
2. 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30)。。
3. 报名地点: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财务室,现场购买标书后视为报名。
4.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请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资料的格式填写。
5.
投标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6.
投标文件须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7.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纸质)的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邀请函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财务室,电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
我单位拒绝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
七、 我单位承诺此次招投标行为具法律效力,公平公正合法招标评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见附件三),如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八、 我单位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事故责任。
九、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日华 手机:189****0811
农海平 手机:189****5225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火炬路25号
电子邮箱:md86983****@163.com
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网站:http://zsmd.30edu.com.cn/
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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